国家公职人员组织参与民间发放贷款 系列报道一

2017-03-15 12:04:31 来源:西部决策网
  西部决策网讯(王博)近期,我社接到反映称:“安康市汉阴县人武部工作人员李大军参与组织民间发放高利贷款,聚集社会闲杂人员恐慌、殴打他人。”
 


 
  据反映人王少平讲:“我于2013年在安康市平利县大贵镇投资石料厂,为安平高速运送砂石料;年底因为运输需要我去安康市刘家梁碰见李大军,李大军就和我攀谈,问我需要资金吗?他说已经为开石料厂的陈某放了一百万;陈某也是给安平高速供石料的,安平高速是一个好挣钱的机会,你要扩大经营范围、占据有利条件才能与同行竞争;如果你在我这买车的话,我给你放款利息按照二分五算,要是你不在我这买车利息就会高些;你还可以给我介绍需要用资金的客户,谈成了我不会亏待你的;当天晚上他就给我打电话问我需要多少资金,我对他说我暂时还不需要资金,需要了再与你联系;第二天他就找到我石料厂跟我说,你这石料厂规模需有扩大,要学会做生意,千万不要错过机遇,我可以支持你将场子扩大,我一会就给你弄一笔款到账。之后他就给我账户打了五十四万,与我签订了六十万的协议和借条;他告诉我最近社会风声比较紧,这六万块钱是扣除的半年的利息率计算,接下来这半年你每个月按照借款合同规定,一分五(九千元)给我打到指定的账户上。2015年6月,李大军召集社会闲杂人员20余人到我家威胁恐吓家人说:‘我李大军资产过亿,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有我的人:公、检、法都听我的。2015年底你再不给我还钱,我让旬阳县法院将你拉入老赖名单,我想要你什么时候去坐牢你就什么时候去,想叫你什么时候出来你就什么时候出来’;2015年6月中旬,李大军带领十多余人将我和石料厂会计(冯国军)带到平利县平利宾馆,将我们控制在房间,把我的一辆四驱猎豹越野车砸坏(至报废)。2015年底李大军将我起诉到旬阳县法院,旬阳县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扣掉我、王少刚(弟)、李明珍(妻)等账户十六万余元,后来将我拉入失信名单并发布老赖网;2016年4月、8月、11月,2017年正月初八李大军带领社会闲杂人员先后多次到我家。”
 
  据汉阴县人武部王姓工作人员讲:“李大军是我们人武部的正式职工,关于他个人参与民间借款一事,我以前就听说了,也找他谈过,他给我讲是他儿子开办的公司,他在他儿子的公司里给帮忙;你们今天反映这个问题很及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促进,我们人武部将尽快调查,一定会给出一个满意的答复。”
 
  据人武部知情人讲:“李大军常年不上班,工资照领;整天在安康市放高利贷和聚集社会闲杂人员收款。”
 
  据银行业内人士讲:“像李大军这样的民间借贷利率概算为:每个月还的乘六加之前扣掉的六万再乘二,就是六十万的一年的利息;民间借贷这块在法律上有一定规定的,像李大军这利息很高呢;这样算下来三分多了。”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做出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1992年中央办公厅办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在职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公务员不仅不能兼职经商,而且停薪留职或留薪留职等做法都是违规的;如果要经商、办企业就应当辞去公务员职务。1993年国务院颁布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31条第13款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本社将深度关注此事态的最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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