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摘帽”后更要奋力奔小康
摘掉“贫困帽”不是终点,只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才是我们的前进目标。
据《新疆日报》报道: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经国家专项评估检查,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新疆已有7个贫困县实现脱贫“摘帽”。这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下,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结果,是新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令人振奋。当然,振奋之余,“摘帽”的贫困县仍然不能懈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放松懈怠,认为摘了“贫困帽”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可以“大功告成歇口气”,这是“摘帽”后贫困县一些干部存在的认识误区,是要不得的。对“摘帽”后的工作,国务院扶贫办明确了“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政策。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因此,摘掉“贫困帽”不是终点,只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才是我们的前进目标。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按规定,作为西部省区的新疆,贫困县退出,贫困发生率要降至3%以下。也就是说,在新疆已经“摘帽”的7个贫困县域内,分别还有不到3%的贫困人口,需要继续帮扶脱贫。
同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是“全面”二字。按物质财富收入标准“摘帽”后,精神面貌、思想文化上脱贫仍任重道远。只有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全面“脱贫”,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的全面小康才能真正实现。这就要求“摘帽”和奔小康之路必须无缝对接。
“摘帽”后继续奔小康,需要抖擞精神保持攻坚态势。比如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摘掉“贫困帽”的地区紧接着召开了奔小康誓师大会,制订新目标、出台新举措,不歇脚不松懈,攻坚力度不减,让“摘帽”和奔小康有力衔接,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摘帽”后继续奔小康,需要建立起可持续的脱贫工作机制。可持续的脱贫工作机制主要是指在制度上形成保障贫困户脱贫后不会返贫的机制,在新的贫困出现或出现返贫现象时具有能够有效兜底的制度保障。例如,在深度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就是防止新的贫困产生的有效机制,也是防止返贫的重要制度保障。
“摘帽”后继续奔小康,需要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要深入实施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和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产品。
当前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间紧迫,我们要以更加务实的心态来面对脱贫“摘帽”之后的后续巩固工作,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岳燕云)